「原來我非不快樂,只我一人未發覺」這兩句歌詞,我一直都用來提醒自己,尤其在一個人的日子,更要學會快樂。

這兩句歌詞來自楊千嬅的「再見二丁目」,我依稀記得,這首歌當年用一整版報紙作宣傳;那時候,我未試過拍拖。已記不起甚麼時候用上這兩句歌詞作為自己的介紹,記憶中大概是一個晚上,一個人靜靜的坐下來,聽著一堆楊千嬅的舊歌,聽到這一句時突然的心神領會。

我是個多愁善感的人,也許,有些人會覺得男人不該這樣子;我卻不以為然,因為我知道我喜歡這樣的自己。別人都會笑我總是偶然失落,又會突然盡興。我不說話的時候,總有人以為滿懷心事,記得年青在教會的日子,何小姐曾說過,每當我拿著結他的時候,總有種憂鬱的味道。

我不是刻意感觸的,也許我真是這樣的人,所以我會不斷提醒自己,「原來我非不快樂,只我一人未發覺」,對,一個人都要快樂,只是在快樂中帶點憂鬱,才是這首歌的真正意味。

林夕說寫給楊千嬅的新歌「原來過得很快樂」是「再見二丁目」的續集,現在的她不需要再提醒自己快樂了,因為她已經找到她想有的幸福。「她說她曾經很努力爭取維持愛情,但最後卻等於零。可是她跟現任老公沒有計算,沒有刻意計劃,卻得到上天眷顧的幸福厚禮,她想好好 appreciate 同 acknowledge 這些快樂。」她這樣告訴我。

我突然明白到林夕的詞那份心思,也體會到人生走到另一個新階段的喜悅(雖然楊千嬅唱得不怎麼好聽…)。原來一個人就算多快樂,都不及兩個人能互相分享、扶持和感到被對方需要的喜悅。

對自己說了很多年「原來我非不快樂」,因為有她,我不需要自己享受一個人的快樂;故事延續了,現在我終於可以說:「原來過得很快樂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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